政策汇总 | 城市生命线建设背景

10个月前 (06-25 10:16)阅读522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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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速度加快,我国城市规模越来越大,流动人口多、高层建筑密集、经济产业集聚、社会财富高度集中等特征日渐明显。城市已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肌体和巨大的运行系统,城市安全新兴风险、传统产业风险、区域风险等积聚滋生、复杂多变、易发多发。
 
  深圳光明滑坡、天津港爆炸、郑州特大暴雨洪涝、江苏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十堰张湾区艳湖社区急毛市场重大燃气爆炸事故等事件灾害的惨痛过往历历在目,这些事件一次又一次为城市安全敲响了警钟。
 
  城市生命线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工程系统,涉及燃气、供水、排水、交通、通信、供电、桥梁等众多领域,其安全运行对于城市具有重大影响。随着先进智能传感器、无线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涌现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城市生命线亟需通过数智化的升级和赋能,提升城市应对重大灾害的能力,保障其服役安全性和抗灾害韧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风险辨识、防范、化解水平,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自2021年8月,国务院安委办发文后,截至目前,全国各省针对“城市生命线”建设、监测、风险管控的相关政策性法规文件约66份。
 
  一、国家层面
 
  《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工程抗震等安全技术和产品。
 
  《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年2月24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18〕1号),提出:完善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推进安全社区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
 
  2021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提出:到2025年,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2021年9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引发《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安委办函〔2021〕45号),该指南在梳理总结各城市安全现状和共性问题基础上,吸收了上海、南京、深圳、合肥、佛山、成都、杭州、烟台、东营等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实践的成果经验,着眼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力求突出前瞻性、实用性、操作性,明确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内容以及配套机制保障要求,突出平台建设中的政府统一领导和部门分工协作,确保不断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分两阶段建设。
 
  第一阶段,初步完成对辖区内燃气、供排水、热力、桥梁、综合管廊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城市洪涝等安全监测感知网络覆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初步建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
 
  第二阶段,持续拓展监测预警范围,完善监测预警运行机制,扩展至辖区内消防、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以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形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备、业务健全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持续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与运营模式。
 
  二、各地方层面
 
  《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年8月6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建立集数据采集、管理、更新、分析于一体的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实现重大安全事件及时预警和快速响应。
 
  《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9年9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7号),提出:强化供气、供电、供热、给水、排水、通信、交通等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监测,推进城市生命线系统预警控制自动化。
 
  《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
 
  2021年5月31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要求:逐步提升供电、排水、燃气、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运行标准,保障基础设施在极端天气气候条件下平稳安全运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
 
  2021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沪府发〔2021〕3号),要求:加大城市生命线系统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维护管理力度,推动基础设施数据库融合建设,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
 
  《深圳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
 
  2022年5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目标:以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为引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做到全面感知、全面接入、全面监控、全面预警,打造“陆海空天地”一体化的城市安全风险感知体系。
 
  三、近期国家部署
 
  2023年5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现场会在合肥召开。
 
  近年来,合肥市坚持科技赋能、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探索出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清华方案·合肥模式”,让城市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持续提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在深入推进试点和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基础上,我国将全面启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要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普查,建立覆盖地上地下的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库,找准城市基础设施风险源和风险点,编制城市安全风险清单;要推进配套建设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逐步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自动采集、监测分析、预警上报。同时,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监管信息系统整合,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搭建综合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管平台,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运行“一网统管”。要完善风险隐患应急处置流程和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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